焦作市教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光明中学食堂、办公室、宿舍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光明中学食堂、办公室、宿舍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有:安装壁扇插座、吊扇、塑钢隔断,做轻质板隔断,刷仿瓷涂料,砖砌洗碗池,走水管等其他零星拆除、维修项目。
项目资金从2012年教育费附加中支出。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书、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单,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47,036.0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5,310.54元,审减金额21,725.48元。
2013年8月9日
送:局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