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室外工程所需采购回填土方项目土方采购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合同第一项“土方数量以总承包方、监理、甲方三方签字后为准”建议改为“土方数量以总承包方、监理、甲方三方签字数量结合室外工程实际土方数量结算”。
2、合同第三项第2条付款方法与期限:“剩余50%在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分四次付清”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具体付款办法。
3、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合同中土方单价完工价为回填前的一切费用,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4、建议取消合同第二项第6条。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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