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评估报告

近期,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焦作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纪办〔201310)精神和市纪委制度建设年推进会要求,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广动员,查漏洞,定规划,扎扎实实开展了制度建设年宣传、评估活动,并组织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评估“回头看”,通过活动提高了财政干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深化了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现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评估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的整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制定了《焦作市财政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的良好氛围,为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在组织“回头看”活动中,根据财政工作易发多发的上级资金管理专门设计统计表,梳理资金名称,申报、分配、监督程序,易发风险点,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二)征求意见,力求全面

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先后向市直预算单位、县(市)区财政局、服务企业、特邀社会监督员,就财政管理、预算执行等方面有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问题,面对面征求意见;同时广泛征求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收到意见和建议35条。

(三)剖析案例,以人为鉴

在征求意见的同时,我们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财政部编写的2005-201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及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案件警示资料进行了学习分析,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度找原因:一是制度约束性不强。如财政改革方面重他律轻自律,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资金管理缺少透明度,暗箱操作;财政干部长期不轮岗,唯我独尊。二是缺乏有力和有效的监督。三是制约制衡机制存在缺陷和漏洞。以大办制为基础,组织财政监督委员会集中讨论和剖析《人民日报》刊载的“近亿财政资金,为何人间蒸发”—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私刻公章,越过7个资金管理环节,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转移贪污财政局存储在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资金9400万元案例。究其原因,一是账户管理混乱,案发时该县财政局共开设80多个账户,仅经建股就有9个专户,全由两人全权管理。二是农信社管理失控。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农信社成了李华波摄取黑钱的“帮手”。三是财政局内部管理失控。没有将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广大党员干部心灵受到了很大触动,一致认为,要杜绝腐败案件发生,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资金拨付制度,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层层把关,切实保证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并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以制度管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让人不愿贪、不能贪和不敢贪。

(四)梳理漏洞,制定规划

在征求意见和案例剖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重点岗位、重点权力、关键环节的制度进行了再梳理,分科室分流程再次深查不足细找漏洞,为最终达到用制度规范权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保证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查找制度建设漏洞

按照市纪委和财政局党组相关要求,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审、资金审批、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评估,通过全面查摆权力依据、职责配置、行使规范和运行公开,从而评估制度的依据是否合规、权力配置是否合理、运行程序是否公开透明、监督制约是否广泛等,发现以下六类十六个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

(一)非税收入

1、未按规定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

一是滞留应上缴的非税收入。有的部门不按规定及时解缴,把征收的非税收入长期滞留在单位账户上,跨年解缴或长期占用非税收入资金。二是罚没物资及暂扣款、暂扣物品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个别单位的罚没物资和暂扣款物手续不清,有的甚至随意处置这些款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职能、预算管理、法制建设及预算约束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尽管财政部门文件有明确规定,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经营服务性收入,政府创办的媒体单位所取得的广告等收入等。二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属于财政分配问题,市场经济国家均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对分散,这不仅影响了财政职能的发挥,而且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例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发改部门牵头审批,这种将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拆分为两个部分的做法,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和推诿。三是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建设。国家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尚未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律或行政法规,《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基本不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内容。我市虽制定了地方性暂行办法,但是也没有全面涵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内容,因此造成在监管政府非税收入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做到依法管理,不利于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四是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约束力。从我市的实际来看,虽然编制了政府非税收入部门预算,为部门预算的编制提供了基础数据。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成本核定标准和办法,致使政府非税收入在使用安排上还是沿用过去谁收谁用的格局。

(二)预算编制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在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时,受企业、主管部门等外力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未达到预期目的,评价结果科学性和权威性不强,绩效管理的方法方式较为简单等。

(三)预算执行

5、会计委派审批流程。预算单位票据经会计站站长审核后进入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环节,委派会计人员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存在潜在的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资金安全风险。

6、会计委派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工作规范开展的需要,达不到应有的内审监督效果。

7、公务车购置审批制度。通过近两年的公务车专项治理工作,发现个别县区存在未批先购现象。

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一是审批流程。预算单位申报资产处置后,在审核、审批环节监督职能弱化。二是内部监督。资产处置事项审批过后,缺少对审批事项的内部监督,造成监督漏洞。三是审核制度。评估报告出来后,缺乏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核准。

9、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未经报批先在非定点饭店开会现象,对预算单位事先审批、监督检查不够。

1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碍于情面放宽报考条件。

(四)绩效评价

11、施工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审批制度。一些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混乱随意变更、随意签证,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变更及签证,造成国家资金损失。

(五)政府采购

12、采购信息公告。部分项目在信息发布时公告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网络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等情况,导致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质疑投诉现象的发生。

13、现场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因法律规定上没有明确要求,审批手续不统一。同时对于采购人制定采购文件的资质条件过高或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把握不准,造成一些采购项目违法违规采购现象。

(六)上级资金分配

14、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是存在个别部门未经财政评审直接申报现象。二是限于项目申报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等因素,多依靠主管部门把关,未能做到逐项实地考察。三是为争取焦作利益最大化,把能把资金争取到焦作当做首要任务,有时把关不严;四是碍于情面、怕得罪人,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

15、资金分配。项目资金审核、拨付过程中,受主管单位影响,论证不充分,项目资金支出可能会出现有失公平现象或不能及时分配下达,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16、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监督检查不够。

三、制定制度建设规划

从查找制度建设漏洞情况看,我局制度总体能够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将预防腐败要求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中,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从制度和流程上形成了防范风险的科学化运作模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六个方面不断强化资金监管,以机制和制度构建资金运行机制的“安全网”,以思想教育和警示警戒树立工作人员思想的“警戒线”,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两个安全。

(一)非税收入

1、明确征收依据,健全法规体系

加快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制定的步伐,我市将根据即将出台的《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类制定完善我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分类、范围、征收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合理、合法地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征管范围,盘活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特许权等收入项目,规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堵塞征管漏洞,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积极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向政府汇报出台《焦作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管理;出台《焦作市市本级建设项目报建环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合并征收实施方案》,研发建设统一收费软件。

2、科学编制非税收入执收成本

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应服从于、服务于财政体制改革大局。目前,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基本为“基数法”或“以收定支”,支出安排实质为“按比例返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收”“支”的脱钩和体现非税收入公共财政性等问题。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现税收和非税收入的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形成统一、公正、公平、合理的综合预算体系,就要合理确定非税收入的执收成本。通过深入调查单位执收成本,按同类单位、同类项目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建立单位支出项目库,将所需经费作为具体用途的专项资金,以确保执收单位行使职能所必须的成本。

3、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优化非税收入结构

一方面,对部分非税收入,如工本性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实行增收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执收单位积极性。建议政府建立年终考核结算制度,对执行政策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激励,反之,对应收未收和滥收滥罚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予以处罚。另一方面,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坚持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调整非税收入增长的结构。坚决抑制罚没收入增长过快的势头,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对非税收入的一些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比如利用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所做的广告收入、国有资产的租赁收入、罚没物品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壮大非税收入规模,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4、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加快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

以“金财工程”收入管理系统为基础,按照全面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创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模式,依托现代科技管理手段实现非税收入征管手段前移,进一步在全市范围推广银联POS机刷卡缴款和网上自助缴纳非税收入等新型收缴方式的应用。上半年银行网点自主缴费系统已运行,下半年研究个性化执收执罚单位手机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系统,以满足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需要,力求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全过程的电子化和信息化,从根本上提高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效率。今年,为深化医院卫生改革,我们现在正在研发集发放核销于一体的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管理系统,预计在年底能够试运行。

(二)预算编制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 严格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6、预算绩效评价。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发展方向,充分掌握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一是探索“目标+结果”的预算绩效管理。一方面,在公共预算编制中,既考虑政府长期公共政策目标,保持政策目标和预算过程的逻辑一致性,又按照为民理财理念,将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衡量财政工作的基本标准,探索绩效目标与预算过程的操作一致性。另一方面,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年初有目标,执行有督导,结果有考核,实现“预算编制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有绩效监管,项目完成有绩效评价,预算安排有评价依据”全过程管理。

二是探索“制度+创新”的预算绩效管理。从理性思考判断和基础架构设计上,有破有立,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并创新推进实践。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思路,建立一套“科学、精细、实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绩效预算、支出跟踪、绩效评价为核心,以标准定制、项目管理、专家考核为辅助,实现事前绩效预算、事中支出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的整个过程,最终形成绩效预算报告,并应用于相关领域。

三是探索“管理+科技”的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绩效管理实践之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丰富扩展“财经沙盘”财经信息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绩效预算管理的流程化,包括“绩效预算—信息发布--支出跟踪—绩效评价—绩效预算”管理业务流程和“事前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管理工作流程。

(三)预算执行

7、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建立公务卡使用情况通报制度,扩大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范围,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3年内建立公务卡通报制度,规范公务卡刷卡消费和现金提取。

8、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今年年底前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重点监控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违规支出,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9、探索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争取明年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状况等,助力政府更好地管理自身债务,防范风险。

10、完善资产处置程序。完善资产处置内部监督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审鉴定制度。

11、焦作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或改革制度。根据中央、省对公车的管理规定,完善我市的管理制度或制订公车改革配套制度。

12、焦作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流程。根据省厅报名文件要求完善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制度。

13、会计委派审批流程。完善会计工作站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程序。

14、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在会议举办高峰,定点饭店满足不了开会需求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可在具备开会条件的非定点饭店举办会议,但必须先报批后再按要求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四)绩效评价

15、完善细化施工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审批制度。完善细化施工现场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审批制度,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变更及签证。

(五)政府采购

16、规范信息公告内容及格式。规范采购信息公告行为,制定《焦作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格式文本》,完善发布程序,明确公告内容、要素。

17、规范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完善审批程序,制定《现场变更方式审批表》,引入评审专家论证意见和投标供应商、现场监督人员意见。

(六)上级资金分配

18、项目资金管理。审核项目时,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岗位监督、审查并报领导审核,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工作进度等实施跟踪问效,有效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19、项目资金分配。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制定我市职业学校按生均经费供给制度,改变职业学校经费供给方式。

20、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根据中央、省的管理规定,完善我市的债务管理制度,加强我市债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项目审核申报时,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岗位监督、审查并报局领导审核,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提款报账资料审核。根据省相关世行亚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我市世行亚行贷款项目提款报账资料审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