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刑科所实验室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楼装修改造工程,为确保该实验楼完成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经邀请实验室国家认可委有关专家现场指导,需要增加接案处的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一楼大厅拆除旧地面重新铺地板砖、台阶踏步铺设花岗岩、干挂铝塑板门头,原车库改造为接待室,整体拆除室内原地面并重新铺地板砖、刷内墙漆、更换线路、卫生间改造等。资金来源为2011年部门预算修缮费。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变更签证单、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及2011年第6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445,239.6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324,080.63元,审减金额121,159.00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