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旅游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造项目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造项目,主体结构类型为木结构,建筑高度4.80米,本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外装修、内装修、水电、门窗等工程。资金来源为2013年预算安排的旅游标准化专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天星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的焦作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房屋建造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3年第1期材料价格信息及当期市场价进行调差。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304,489.45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47,058.16元,审减金额57,431.29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