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起点桩号K0+023.207,终点桩号为K7+540,全长约7540米。该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人民路—大沙河桥北(k+000—K4+300),新建双臂路灯约186基、投光灯约37基;二标段:大沙河桥北—长济高速路口(K4+300—K7+540),新建双臂路灯约150基、投光灯约7基。
焦发改投资[2012]559号《关于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概算34,870.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8,649.59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559号关于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1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12,90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11,693,025.71元以内,审减金额1,206,974.29元(详见附表)。其中:
1.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一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8,20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7,412,455.13元以内(含暂列金额650,000元),审减金额787,544.87元;
2.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4,70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4,280,570.58元以内(含暂列金额400,000元),审减金额419,429.42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 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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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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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送金额 |
审减金额 |
审定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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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一标段 |
8200000.00 |
787544.87 |
7412455.13 |
含暂列金额6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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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长济高速路口)照明工程二标段 |
4700000.00 |
419429.42 |
4280570.58 |
含暂列金额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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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2900000.00 |
1206974.29 |
1169302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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