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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修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丰收路北侧教育局大楼十楼,为装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墙分割房间、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及配套电路改造等。资金来源为上年度资金结余。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和《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及市场价确认综合单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2,558.2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7,234.01元,审减金额5,324.28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56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