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畜牧局办公房间修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畜牧局办公楼顶层房间修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大办公室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断;培训室做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铲除原顶面墙面仿瓷涂料,办公室、培训室、走廊顶面墙面刷乳胶漆;拆除卫生间原有墙地砖、蹲位,新做轻钢龙骨铝板吊顶,墙面贴300*450墙砖,地面贴300*300防滑地砖;拆除楼顶原有三油两毡防水,新做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预算书,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进行计价,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3年第1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04,583.4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94,267.24元以内,审减金额10,316.16元。
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作为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畜牧局、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