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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一期游园建设工程预算评审报告

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一期游园建设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一期游园建设工程,包括5处游园,分别是13号、16号、19号、36号、43号游园。游园绿地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园路、休闲广场、花坛坐凳等基础设施建设。

该项目已列入2013年市财政城建资金计划,其中一期游园建设工程为企业捐资。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设计图纸、预算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预算金额为1,092,825.0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为998,811.00元,审减金额94,014.00元。其中:

     13号游园:报送金额25,147.00元,审定金额23,580.00元,审减金额1,567.00元;

16号游园:报送金额135,830.00元,审定金额125,658.50元,审减金额10,171.50元;

19号游园:报送金额295,080.00元,审定金额262,445.00元,审减金额32,635.00元;

36号游园:报送金额284,380.00元,审定金额264,230.00元,审减金额20,150.00元;

43号游园:报送金额352,388.00元,审定金额322,897.50元,审减金额29,490.5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3415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