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焦财采购[2013]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市政府采购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我们制定了《2013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妥善部署,认真谋划好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2013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3年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省政府采购工作为指导,以建设中原经济区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创建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改革示范市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步伐,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执行管理
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财政评审、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的有机融合,增强预算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
1、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为支撑点,继续推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积极开展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
2、推进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研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
3、积极探索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环评、小型装修及维修等服务类项目的定点采购模式,力争2013年推广实施。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
1、按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原则,重点在填补空白、细化制度要求上下功夫,解决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中规定不具体的问题,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2、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经常性组织座谈交流和考察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依法采购、依法监管水平。
四、强化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学习、在线培训、在线考试和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讲座等平台形式,加强对采购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增强采购自觉性,规范评审程序和操作执行行为,以规范高效的工作状态打造政府采购工作新秩序。
五、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监管力度
1、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
2、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评审和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净化评审专家库;
3、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定点采购供应商供货价格和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市场。
六、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按照省厅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我市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拓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融资渠道。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相关工作,服务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做好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深入贯彻节能减排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七、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
按照省厅和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推广力度,扩大网上竞价采购力度和实施范围,探索电子化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交易、尝试使用网上招投标等功能模块,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