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位于阳光大厦展览中心一楼,长
焦发改投资[2010]795号《关于焦作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总投资1,406.62万元。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4,713,351.97元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1,962,876.94元,审减金额2,750,475.03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