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烈士陵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烈士陵园零星拆除及仓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烈士陵园零星拆除及仓库建设工程,为响应豫民[2011]99号文要求,烈士陵园须在2013年前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体功能。主要施工内容:拆除废旧花池、旧路、围墙,新建砖混结构仓库等。资金来源为福彩公益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56,193.6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52,184.78元,审减金额4,008.89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