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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申相臣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焦作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844088万元,实际完成851333万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14.3%。其中税收收入555723万元,增长6.6%。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1220971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等128813万元),执行中发行政府债券33901万元,再加上使用上级新增补助、超收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438649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693521万元,实际完成16639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增长1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40928万元,实际完成326448万元,为预算的135.5%,增长13.7%。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56904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超收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95826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52730万元,实际完成3660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9%,增长11.5%。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81088万元(含焦作新区46388万元),实际完成285999万元(含焦作新区50120万元),为预算的101.7%,增长15.5%。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418308万元(含焦作新区44669万元),执行中,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使用政府债券安排支出20607万元, 再加上使用超收收入和中央新增补助等安排支出104431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543346万元,实际完成524800万元(含焦作新区586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增长1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2693万元(焦作新区无基金收入预算),实际完成139060万元(含焦作新区3222万元),为预算的123.4%,下降9.1%。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18323万元(含焦作新区30万元),执行中,加上使用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227796万元,实际完成137207万元(含焦作新区63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2%,下降10.1%。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296万元(不含焦作新区),实际完成10690万元,为预算的24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用于国有经济和公共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63235万元(含焦作新区),实际完成95191万元,为预算的150.5%。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82894万元(含焦作新区)。
目前2012年财政收支决算数据尚在统计汇总中,准确的执行结果待决算汇编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2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1. 优化要素配置,促进经济转型示范市科学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优势,紧紧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从政策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上,最大限度支持生态友好、资源节约和新型工业化、农业化、城镇化以及文化旅游、城乡一体等项目建设,筹措资金40多亿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紧紧围绕“抓转型、促发展、做示范”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千方百计为企业服务,兑现企业退税238批次,金额1.45亿元,减轻企业资金短缺的压力。三是拓宽政府融通渠道,积极协调资金20多亿元,支持南水北调、郑焦城际铁路、焦作海关、林邓线和城区水系建设等重点项目,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通过积极努力创新驱动,成功获得财政部和世行认可,争取到世行1亿美元低息贷款支持焦作绿色交通及交通安全综合改善项目,成为亚洲试点全国唯一的绿色交通项目。同时,多年努力争取到GEF世行赠款城市交通战略合作伙伴项目焦作子项目进展顺利,有望获得世界银行2亿美金的项目援助。
2. 优先民生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水平
一是全市各项民生投入达到119.1亿元,增长21.4%,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1.6%,较去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市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14元,提升301元;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718元,提升613元;分别位于全省18个地市第5位、第6位。我市率先实现职教强县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荣获全省职教攻坚先进地市、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等荣誉。二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安全饮水、供热供气、医药改革和住房保障等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筹集财政资金予以保障,总投资9.51亿元全部评审支付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行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保障,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水平和补贴标准全省领先。政府优先民生保障的理财善政,实实在在提高了焦作人民的幸福指数。
3. 强化绩效管理,持续推进财改和医改制度创新
一是以创建全国地方公共财政改革示范市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统筹谋划,务实运作,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评审复审、绩效管理等财政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分权制衡、阳光财政、复式预算、公众参与、项目滚动管理、集合大办制等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焦作市成为全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上级领导、业内点评和社会公认“河南焦作许多财政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二是财政局医改办作为医改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按照上级医改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创建全国县域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市、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成功实现了基本医保向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转变、公共卫生服务向对重点人群规范管理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向规范运行转变、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向巩固完善转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由全面启动向重点突破转变的“五个转变”,医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医改办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焦作“财改”和“医改”的绩效成果凝聚在民生改善当中,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了“钱袋子”和“好身子”的好处。
4. 规范财权“入笼”,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部门预算与绩效管理衔接机制,完善预算分配制度,并与国务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财政部财科所合作,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财政项目评价结果质量和应用水平,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二是将“财经沙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政府绩效管理实践,建设“全市财税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化工程,相继开发了非税收入网上缴费系统、交警罚没缴费系统等,提升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政府科学理财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公开”的财政“大监督”模式和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将财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预算管理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四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财税监督与人大、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管控机制不断强化,财政资金和队伍“两个安全”得到保障。
财政工作成效的取得,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帮助的结果,也是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全市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培植税源、推动转型任务十分艰巨;教育、科技、农业、医疗卫生等刚性支出要求较高,财政运作、保障压力较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程度与党委、人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这都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科学有效应对。特别是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
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财政经济形势
2013年我市将和全省全国一样,面临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一是我市经济仍在波动寻底,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等行业竞争压力继续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并且风险仍在蔓延和累积。二是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仍处于持续过程之中,结构不优、创新不足、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三是各省辖市之间在市场、人才、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我市在财税竞争力水平方面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国家财政税制变化势必影响地方财力和税收增长,对商业服务业和房地产业依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区税收将会影响较大。经济决定财政。收入方面,企业利润下滑,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土地交易萎缩等,都将减少一些收入,2013年全市财政收入增速仍然会处于相对较低状态;支出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业水利等支出需求增加,到期政府债券归还本金、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水系集中建设等需要新增资金安排,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也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压力继续加大。
经济运行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而中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我省鼓励加快焦作经济转型示范发展,特别是我市多年来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又享受产业转移承接政策,为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我们必须在把握变化中趋利避害,在科学应对中争取主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三化”协调发展;依法组织收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着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集中财力保障人员支出、机构运转、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根据全国全省财政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吃饭靠财政,发展靠市场;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的主导思想,我市2013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经济质量效益提升。二是更加注重财政实力增长。三是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四是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和保障。
(三)2013年全市收入计划
公共财政预算。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本着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2013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95.3亿元,增长12%。
上述目标是指导性计划,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并报同级人代会批准。
(四)市级预算安排情况
1. 公共财政预算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329336万元(含焦作新区65157万元)。除焦作新区外,市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64180万元,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167165万元,增长12%(国税42220万元,增长12%;地税124945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97015万元,增长12%。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3年市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64180万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综合测算,预计2013年市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418182万元(焦作新区支出预算67091万元另作说明),其中,可支配财力支出250823万元,定向补助及列收列支项目15088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647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4116万元(焦作新区无基金收入预算),下降16%。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降幅较大。加上上年结余结转101816万元,可安排支出215932万元(焦作新区无基金支出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原则安排。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226万元(不含焦作新区)。支出预算22226万元(不含焦作新区),按“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留有余地”原则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国有经济发展。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3350万元(含焦作新区),支出预算343062万元(含焦作新区),按“规范统一、收支平衡、留有结余、专款专用”原则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三、201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当好经济转型示范市的“排头兵”
一是支持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以“十大建设”为契机,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放大财政资金投入效应,支持投融资平台建设,缓解重大建设项目融资困难。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高成长性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构建。二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筹资机制,大力支持新区发展,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持续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三是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整合农业专项,提升使用效益,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加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四是支持工业信息化建设。统筹使用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五是支持生态建设。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城市水系建设,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支持林业生态市建设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当好增强地方财政实力的“参谋部”
一是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把保增长、促发展与转方式、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支持产业发展载体建设,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着力培育现代服务业集群,培植壮大高效财源,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财源体系。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适应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和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研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资源税税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三是依法征管促进增收增效。加强财政征收管理,完善税源管控体系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和中小税源税收稽查稽核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执行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抓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和政府资源监管运营,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确保税费收入较快增长,保证收入按时、足额、均衡入库,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当好地方公共财政改革的“探路者”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和批复率。完善预算编制、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投资评审、预算绩效、预算公开、财政监督等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化分权制衡、预算民主、复式预算等改革,注重财政管理绩效和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构建现代法治财政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审批程序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着力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基本医保、公共卫生服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推进医保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和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及服务模式改革。
(四)当好焦作人民幸福生活的“管家人”
一是支持民生改善。严格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把转变作风、勤俭办事省下来的钱相应增加到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促进教育、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二是保障民生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落实配套资金,集中财力向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及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倾斜。三是加大教育投入。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保持财政教育支出比例不降低,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四是支持社保体系建设。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补贴力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支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六是支持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加强农民工和转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当好勤俭节约改进作风的“守护神”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党的建设、机关建设、业务工作、文明创建和人民满意度等有机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保持文明单位创建的激情和活力。二是改进作风勤俭办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制定的贯彻意见,强化预算约束,厉行节约,节俭办事,从严控制行政经费、“三公”经费等,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进文风会风和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三是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拓宽经费筹集渠道,构建系统培训教育体系,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财政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四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构建财政保廉体系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焦作市加快转型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和市政协关心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