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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景观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景观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总占地面积7815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为栽植乔木、灌木、花卉,铺种草皮,花架,人行道路面铺设、汀步块料铺设,安砌侧石,树池砌筑,花池砌筑,防腐木坐凳,垃圾桶,铺设管道等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焦发改投资2012119)号文批复城区河道改造1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43,226.9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07,638.55元,审减金额35588.36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24

送: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市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