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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世纪大道南、竹林路以东,焦作市环保局监测站10KV配电安装工程:从世纪西线26#杆至400KV箱式变压器。主要建设内容:电线杆2,电缆ZR-YJLV22-8.7/10-3*120, ,断路器1,高压计量箱1,高压隔离刀闸1,电能信息采集装置1,避雷器2组;电缆沟槽挖填,箱变基础及余土外运,铺砂盖砖等。

焦发改投资[2012]348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3,550.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为2,946.7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工程建设合同、竣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焦作市环境监测执法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255,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54,132.62元,审减金额867.38元。

201321

送:局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