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教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教育局大楼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教育局大楼维修工程位于长恩路西侧,丰收路北侧。因大楼已使用多年,部分墙面、屋面等需进行维修。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大厅顶面卷材防水、更换玻璃等。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5期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8,499.5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4,792.24元,审减金额13,707.26元。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