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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林峡、后河接待处装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峰林峡、后河接待处装修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峰林峡接待处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1、室内装修:所有房间做三级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设地板砖,实木门包门套,水电线路、灯具、插座等安装;2、室内电器及日用品购置;3、室外工程。

后河接待处装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二部分:1、室内装修:所有房间做三级吊顶,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设木地板,实木门包门套,水电线路、灯具、插座等安装;2、室内电器及日用品购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集团融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30,673.1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27,807.72元,审减金额2,865.39元。

201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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