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委党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
作市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项目建筑面积4,268.54平方米,CFG桩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局部四层,层高3.3米,建筑总高度17.4米。中标合同价款为4,277,311.88元,中标单位焦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焦发改投资【2008】216号下达投资计划1,500万元,其中:市财政1,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0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决算书及现场勘查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231,040.8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685,399.66元,审减金额545,641.16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