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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楼、宿舍楼等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楼、宿舍楼等维修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楼、宿舍楼等维修改造项目位于新华北街闫河村附近。主要内容为:墙面顶棚刷涂料、地面粘地板砖、屋面防水、更换门窗、卫生间改造、灯具安装等。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00,181.7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81,249.54元,审减金额18,932.21

2013114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