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普济路学院路口花坛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普济路学院路口花坛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有花坛并硬化为沥青路面、道路零星修补。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工程结余资金(项目结余48.83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焦建[2012]89号文及批复意见,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4,944.8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7,819.89元,审减金额7,124.93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