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围墙及附属设施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围墙及附属设施项目位于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院内,工程内容:特警支队院内改造,办公楼前东侧地面硬化,大客车车棚及其砼地面,E区(第五台地)停车场,围墙修补、刷涂料,洗车台,第一台地(Aa区)旗杆处地面硬化,C区(第四台地)(花园内花池改为赏鱼池)。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6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54,053.87元,审减竣工结算金额5,946.13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