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区及场内道路路面剩余工程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城管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区及场内道路路面剩余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修武县周流村。主要工程内容:清水池及给水泵房土建及电气和管道安装、污水处理区及垃圾车棚的电气安装、加油设施区的电气安装、生物处理池的涂膜防水等。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批复书、建设单位申报的施工合同、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签证单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中标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60,760.0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51,575.17元,审减金额9,184.89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的建设于09年度已经基本施工完毕,当时经由焦作市审计局审计,审计报告文号焦审基报[2009]1号。本次审核内容为管理区剩余工程量的评审,请建设单位确认此部分工程量确实未含在焦审基报[2009]1号文中再行支付。

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318

送: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