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城区公共篮球场地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我市是“全国篮球城”,篮球运动深受广大市民喜爱,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锻炼,改善我市城区篮球运动场地设施,拟在全市四城区内(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修建公共篮球场地,改造面积共6,423m2。工作内容为对原水泥篮球场进行修补、找平、磨光、填缝处理后,铺5mm厚硅PU面层。资金来源为体彩公益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115,552.4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111,389.80元,审减金额4,162.64元,其中:
1、一标北京蒙多体育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报送金额570,602.44元,审定金额570,602.44元,审减金额0.00元。
2、二标保定市博傲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报送金额544,950.00元,审定金额540,787.36元,审减金额4,162.64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