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干渠工程一标段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次评审项目为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干渠工程,位于黄河北岸。灌区范围内规划总土地面积为152.1km2,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主要涉及武陟县的三阳、小董、宁郭、龙源和修武县的高村等乡镇。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本次评审内容为干渠工程一标段,主要包括:干渠1条,长2.72km,干渠建筑物有渠首进水闸、1#路涵各1座。
焦发改投资〔2012〕517号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该工程投资总概算23,777.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17.2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焦作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517号文、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招标设计图、施工图预算、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2年第5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75,478,893.41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建议控制在73,497,430.32元以内,审减金额1,981,463.09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该项目中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规格不同、品牌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建设单位应在下步招标或采购时详细描述。
2、该项目管道定向钻部分管径较大,施工工艺较为特殊,本次审定金额暂按建设单位报送计入,建议建设单位多方询价,优选施工单位,合理控制项目投资。
3、该项目中土方开挖、运输及回填项目土方运距及实际情况不同,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清单列项中具体描述清楚。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市农业综合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