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来的“焦作市果园路(烈士街-和平街)、和平街(果园路-民主路)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焦作市果园路(烈士街-和平街)、和平街(果园路-民主路)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建议增加内容。
2、焦作市果园路(烈士街-和平街)、和平街(果园路-民主路)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及(二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第一条工程概况中,工程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填写一致。
3、焦作市果园路(烈士街-和平街)、和平街(果园路-民主路)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第三条,合同工期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完整。
送:焦作市绿源热力有限公司 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