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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2012年10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综合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面积13777㎡;罚没仓库一座,地上一层;问询室一座,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15488.3㎡。主要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

焦发改投资[2011]14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988.87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201210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综合楼石材楼地面、室外道路、人行道铺装、部分绿化工程、二期用电安装工程完成。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价款支付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10月份进度款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4,662,400.00元,申请工程款3,744,900.00元。经审核,10月份共完成投资3,473,7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843,300.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河南华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部分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043,200.00元;

2、深圳远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部分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615,800.00元;

3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监理费49,300.00元;

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用电安装工程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35,000.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应付款金额中包含暂估价超出部分,由于建设单位对部分暂估价项目未按规定进行二次招标,评审进度款时暂按审定的预算金额考虑,请建设单位尽快按规定完善相关程序。

20121119

: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11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6233.70

 

 

4978.20

466.24

374.49

347.37

284.33

5262.53

 

 

1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土建工程

2011.4.

4284.14

80%

河南华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292.44

405.78

324.62

130.40

104.32

3396.76

79.29%

应付款金额中包含暂估价超出部分

2

变更部分

 

 

 

168.29

0.00

0.00

0.00

0.00

168.29

 

电力电缆加长170m

3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装饰工程

2011.4.

1835.95

80%

深圳远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443.51

45.47

36.37

201.98

161.58

1605.09

87.43%

应付款金额中包含暂估价超出部分

4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费用

2011.4.

98.61

 

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73.96

 

0.00

 

4.93

78.89

80.00%

 

5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期用电安装

 

15.00

90%

焦作安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0.00

14.99

13.50

14.99

13.50

13.50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