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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 健身中心项目—体育场2012年10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场201210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占地面积1,351.80亩,总建筑面积164,900 M2,其中太极体育场48,000 M2。项目建设单位为市投资集团,焦发改投资[2011]103号文批复体育场初步设计概算投资50,024.01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筹措。

体育场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26,533.66万元。监理单位为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10月份体育场工程申报进度款内容为:清单漏项部分。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现场勘察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场201210月份进度款,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403.46万元,申请工程进度款201.73万元。经审核,10月份共完成投资403.46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01.73万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本月申报进度款为清单漏项部分及量差部分,我中心要求建设单位应对项目中清单漏项及量差进行全面清查并出具正式的清查结果方可申报进度款,我中心仅对所申报的漏项部分的单价进行审核。如申报工程量有误,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20121112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11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32329.65

 

 

9460.43

403.46

201.73

 

403.46

201.73

9662.16

 

 

1

体育场

 

 

26533.66

50.00%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140.22

 

 

 

 

 

6140.22

23.14%

 

2

63.56

 

 

 

 

 

63.56

 

安全文明措施费基本费的50%

3

体育场变更签证

 

 

0.00

409.25

403.46

201.73

 

403.46

201.73

610.98

 

清单漏项及量差

4

钢结构补充协议

 

 

5367.80

85.00%

2683.90

 

 

 

 

 

2683.90

 

 

5

体育场监理费

 

 

428.19

80.00%

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3.50

 

 

 

 

 

163.50

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