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五路绿化、路灯工程2012年10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五路绿化、路灯工程201210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纬五路位于中站区工业集聚区南部,道路全长3068米。绿化范围为快车道与人行道之间2米的隔离带。绿化树种:灌木用小叶女贞、金叶女贞和红叶石楠,行道树采用大叶女贞。

路灯光源均选择为截光型高压钠灯178套(400W+250W)。灯杆高度12m,灯杆间距35m

焦发改投资【2009552号文批复总概算2,811.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1,784.85万元。

经公开招标,确定绿化工程施工单位为许昌锦绣北方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焦作市衡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分别为42.10万元和0.97万元。

经公开招标,确定路灯工程施工单位为扬州时新景观照明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63.11万元。

截止目前,工程形象进度为:

1、绿化工程:西段苗木现存活数量较少,东段长势良好。

2、路灯工程:灯杆安装完毕。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合同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纬五路绿化、路灯工程201210月份原报完成投资137.85万元,申请工程进度款94.94元。经审核,本月共计完成投资102.52万元,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66.20元(详见附表)。其中:

1、绿化工程申请工程施工进度款45.03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16.77元;

2、绿化工程申请工程监理费进度款0.97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监理费进度款0.50元;

3、路灯工程申请工程施工进度款48.93万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48.93万元。

20121031

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10月份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206.18

 

 

0.00

137.85

94.94

 

102.52

66.20

66.20

32.11%

 

1

绿化工程

工程施工

 

42.10

80%

许昌锦绣北方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0.00

56.29

45.03

 

20.96

16.77

16.77

39.83%

 

2

绿化工程监理费

监理费

 

0.97

80%

焦作市衡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00

 

0.97

 

 

0.50

0.50

51.55%

 

3

路灯工程

工程施工

 

163.11

30%

扬州时新景观照明有限公司

0.00

81.56

48.93

 

81.56

48.93

48.93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