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原路、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变更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评审项目为焦作市中原路、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变更预算。包括:
1、中原路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原设计结构(3-32)m简支梁桥,现变更设计为(6-32)m简支梁桥;
2、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原设计结构(1-5)m简支梁桥,现变更设计为(1-2.5)m钢筋砼框架桥+(11-13+13+11)m钢筋混凝土框架桥+(1-3.0)m钢筋混凝土框架桥;
二、评审依据:
1、领导批示的相关文件。
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中原路、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9月施工图及预算(修改稿);2012年11月的变更预算。
3、铁建设[2010]223号文“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标准的通知”。
4、材料价格执行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1期价格。
5、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
1)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建设管理其他费用根据铁建设[2007]77号文、铁建设[2009]81号文有关规定计列;
2)工程监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铁建设【2009】79号文相关规定计列;
3)施工图审查费根据铁建设【2010】36号文相关规定计列;
4)安全生产费根据财企【2012】16号文相关规定计列;
5)质量检测费项目为桩基检测费,根据铁建设【2010】151号文相关规定计列;
6)营业线施工配合费根据铁建设【2006】113号文相关规定计列。
三、评审结论:
本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原报变更预算金额17,967,524元。经审查,该批工程变更预算建议控制在14,118,232元以内,审减金额3,849,292元(详见附表)。其中:
1、中原路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原报变更预算金额7,909,532元。经审查,该工程变更预算建议控制在5,602,425元以内,审减金额2,307,107元。
2、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原报变更预算金额10,057,992元。经审查,该工程变更预算建议控制在8,515,807元以内,审减金额1,542,185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该批项目审减主要原因为审减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招投标监理与咨询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及预备费。原因如下:
1)经与建设单位结合,征地拆迁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2)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由项目单位直接委托中铁咨询集团公司组织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3)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及领导批示,该批项目经由项目单位代表政府直接与铁路部门签署委托代建协议。
2、本次审定金额为项目设计变更增加费用预算。鉴于建设单位未提供拟建项目原设计方案及配套预算书,本次审定预算变更工程量暂按建设单位报送数量计入。
3、本批审核项目中西经大道下穿新焦线桥梁工程计列了铁路监护费30万元,本次评审暂按报送金额计入。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计取依据计列或报请市政府审批后计入预算。
2012年12月6日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