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山阳路(建设路-新月铁路、南水北调引桥南-人民路)照明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山阳路,‘建设路-新月铁路’路段全长1590米,共计安装路灯94基;‘南水北调引桥南-人民路’路段全长430米,共计安装路灯24基。
焦发改投资〔2012〕645号文《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山阳路(建设路-新月铁路、南水北调引桥南-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该工程投资总概算4453.29万元(含瓮涧河桥改建工程投资,暂估费用350万元,工程另行设计),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中照明工程274.03万元。
资金来源由焦作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2年第5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740,300.00元,经审查,审定施工图预算金额2,190,745.45元。 审减金额549,554.55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年12月10日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