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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金丝猴馆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森林动物园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金丝猴馆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评审内容为焦作市森林动物园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金丝猴馆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森林动物园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金丝馆项目,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等。

资金来源为焦发改投资[2012]380号文件安排灵长类动物馆舍162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380号文、焦作林场“关于森林动物园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金丝猴馆项目施工图评审的申请”、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建筑工程2008)》,价格参考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5)及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1,666,985.63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1,598,065.45元以内,审减金额68,920.18元。其中:

1猩猩馆及类人猿馆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988,513.98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925,269.93元以内,审减金额63,244.05元。

2金丝猴馆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678,471.65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672,795.52元以内,审减金额5,676.13元。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21210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