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公园绿化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公园绿化改造工程由七个单项小工程组成,为园内大叶女贞、新品种海棠、龙柏等苗木种植,绿化用地整理,垃圾外运,种植土换填,园路铺设等。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人民公园“关于人民公园绿化改造工程预算评审的请示”,清单及控制价、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613,692.81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457,166.03元以内,审减金额156,526.78元。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焦作市人民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