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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接水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接水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人民路东段,北临恩达路,东临焦作市检察院,西临瓮涧河,南临人民路,建设占地面积39.452,规划建设总面积23,760 m2。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楼建筑面积11,900 m2、走私罚没私货仓库建筑面积1,710 m2、人防工程1,550 m2以及室外道路、停车场、道路、景观、绿化等。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接水工程:从市政管网处接水,安装PE给水管DN200,DN150DN50,倒流防止器和水表,砖砌矩形阀门井,水表井,配套的管件,管沟开挖、土方外运等。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第四期。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为70,215.37,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审定为50,956.68,审减金额为19,258.69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1031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