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影视路与山阳路路口交通信号灯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影视路与山阳路路口交通信号灯,主要工作内容安装三色箭头灯、双色倒计时、多相位信号机、信号机箱设备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号灯数量,价格参照以往类似项目的中标价格及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79,53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166,900元以内,审减金额为12,630元。
送: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