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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云台小区二期高低压供电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云台小区二期高低压供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云台小区二期高低压供电工程位于焦作市中站区,本项目包含临时供电工程、室外供电线路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高压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投资[2004]1263号文件《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河南省焦作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中云台居住小区下达资金计划9029.23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竣工图、现场签证、工程结算书以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3),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焦作标准造价信息》、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云台小区二期高低压供电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56,186.9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65,932.36元,审减金额90,254.56元。其中:

临时供电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0,055.83元,审定金额为34,556.23元,审减金额5,499.60元;

室外供电线路安装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98,041.37元,审定金额为313,617.79元,审减金额84,423.58元;

室外高压供电线路改造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8,089.72元,审定金额为17,758.34元,审减金额331.38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竣工结算本应包含在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云台小区Ⅱ期住宅楼(1-5标)及室外配套工程竣工结算中,但由于当时评审时该部分送审资料遗失,所以在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后,将该部分工程从云台小区Ⅱ期工程竣工结算中去除了,现建设单位补送了相关评审资料,故单独对该部分工程进行评审。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231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