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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月季、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月季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月季、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双层亭及北厕所改造工程位于月季公园园内,三个小公厕及新建垃圾厂及车棚、路面硬化改造工程位于龙源湖公园园内,主要工作内容为双层亭的修补、厕所刷漆、清粪、新建垃圾场、铺筑路面等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32,323.2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54,234.59元,审减金额78088.63元。其中:

1、龙源湖公园新建垃圾场级车棚、路面硬化、3个小公厕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81,876.2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7,005.29元,审减金额54870.95元;

2、月季公园北厕所、双层亭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50,446.9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7,229.30元,审减金额23,217.68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221

送:局经济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