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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公园公厕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公园公厕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焦作市人民公园公厕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内容有:公厕挡墙及瓷砖拆除、公厕砼地面改造、公厕上下水安装、公园西门口喷泉花岗岩板维修及南门口栏杆维修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2)及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3,007.1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9,021.22元。审减金额13,985.97元。

20121217

送:焦作市人民公园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