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实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实验中学学生水房等零星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实验中学学生水房等零星维修工程建设内容为:学生用水房改造、阅览室改造、移植树木、北大门维修、教学楼卫生间、铝合金窗、旗台大理石、水池、车位线维修。资金来源:市直学校2012中小型校舍维修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维修改造协议、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基价(2008)》,材料价格依据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3期,不足部分依据市场材料价执行。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9,961.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5,819.11元,审减竣工决算额4141.89元。
送:焦作市实验中学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