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道路交通标线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道路交通标线:热熔标线:丰收路塔南路转盘实线、虚线、斑马线,北环路民主路口斑马线、停车线、直行箭头、转弯箭头、复合箭头、分道线,南通路口映湖路直行箭头、转弯箭头、复合箭头、斑马线、分道线,和平街路口停车线等。
焦发改投资[2010]121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市财政城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其中,公安交警500万元,用于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护栏、交通标线等设施建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合同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25,756.0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91,879.15元,审减金额33,876.92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年12月13日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