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一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一中体育馆、运动场看台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一中体育馆、运动场看台项目位于焦作一中新校区内,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
体育馆工程于2004年7月正式开工,因资金问题2006年初停工,项目只完成了主体框架、室内回填、预埋梁柱内电线配管、95%加气块填充墙等工作,后续工作如室内外装修、钢结构安装等建设单位将重新申报体育馆续建项目,待发改委审批后再行实施;
运动场看台2004年6月正式开工,2006年4月全部完工,已投入使用。由于当时市基建审计中心对焦作一中新校区整体项目审计已经结束,故遗留了该项目。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河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基价(2003)》,材料价格参照施工当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当期市场价执行。
三、评审结论:
焦作一中新校区体育馆、运动场看台工程竣工结算原报金额4,275,032.4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926,137.76元,审减348,894.67元(详见汇总表)。其中:
1、体育馆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635,433.6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476,218.60元,审减159,215.03元。
2、运动场看台工程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639,598.8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449,919.16元。审减189,679.64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预算编制局
附件:
竣工结算汇总表 | |||||
工程名称: |
焦作一中新校区体育馆、看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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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原报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备 注 |
1 |
体育馆 |
2635433.63 |
2476218.60 |
159215.03 |
|
2 |
运动场看台 |
1639598.8 |
1449919.16 |
189679.64 |
|
3 |
合计 |
4275032.43 |
3926137.76 |
34889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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