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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博物馆房屋维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博物馆: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博物馆房屋维修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博物馆房屋维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博物馆院内部分房顶的防水材料进行更换,更换面积约1,170㎡。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决算书及现场签证单,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0,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0,000.00元。

2012126

送: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