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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十二中学简易乒乓球训练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第十二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第十二中学简易乒乓球训练场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第十二中学简易乒乓球训练场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搭建钢结构乒乓球训练场,利用彩钢夹心板进行围护,铺设10mm厚硅PU塑胶地面,敷设照明线路以及安装照明灯具等。

资金来源为地方教育附加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03,130.0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84,426.91元,审减金额18,703.11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26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