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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太行路普济河桥加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太行路普济河桥加固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太行路普济河桥位于太行路与普济河交汇处,桥行为三孔-13m少筋微弯板结构,重力式桥台扩大浅基础,排柱式桥墩条形基础,,桥面全长41.48m,全宽22m.设计荷载:汽-20,挂-100.经鉴定为D级不合格状态,应大修加固。

本次加固加固大修主要内容为:1.原有桥面拆除重新铺筑沥青混凝土面层;2.对混凝土表面的蜂窝、麻面、风化、剥落等病害,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3.对承载力不足的工字梁,采用粘钢方法进行加固;3.对横隔板、微弯板底面采用粘贴碳纤维布的方法进行加固;4.对桥墩、连接横梁及台帽采用粘贴碳纤维布方法进行加固,对盖梁采用增大界面方法进行加固;4.桥梁、栏杆重新涂漆,整体进行防腐处理,材料选用环氧树脂,JS相结合进行整体涂抹。

焦发改投资[2010]268号《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预安排资金3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该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材料依据投标价、《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620,390.51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1,412,232.41元,审减金额208,158.10元(详见汇总表)。

20121127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太行路普济河桥加固工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减金额

备注

 

合计

1620390.51

1412232.41

208158.1

 

1

合同内部分

1215180.8

1122509.06

92671.74

 

2

签证部分

405209.71

289723.35

1154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