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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作市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位于中共焦作市委党校院内,包括三部分:(1)二楼区域布展设计和施工。主要内容为石膏板吊顶,石材墙柱面,铝塑板造型墙柱面,PVC塑胶地面,钢化玻璃地台等;(2)多媒体设备项目。主要内容为电子翻书系统、多媒体播放系统、触摸屏查询电子留言系统、音响系统等;(3)中央空调主机房封闭装修工程。主要内容为铝塑板、彩钢板墙顶封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3期及市场价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003,953.86元,经审查,该工程审定竣工结算金额为1,965,489.10元,审减金额为38,464.76。其中:

(1) 布展设计及施工原报竣工结算金额1,614,163.86元,审定竣工结算金额1,575,699.10元,审减金额38,464.76元;

2) 多媒体设备原报竣工结算金额360,790元,审定竣工结算金额360,790元;

 3)空调机房封闭装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29,000元,审定竣工结算金额29,0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126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