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群英水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群英灌区王封支渠工程整修项目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群英灌区位于焦作市西北部山丘区,本项目涉及范围为群英灌区王封支渠
焦财预[2009]221号文下达该项目资金19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及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88,794.5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76,460.79元,审减金额12,333.71元。其中:
1、一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7,548.10元,审定金额为83,792.19元,审减金额3,755.91元;
2、二标段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96,822.40元,审定金额为92,668.60元,审减金额4,153.80元;
3、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424.00元,审定金额为0.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结算包括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两部分,工程费用根据现场实际计量结果进行结算, 独立费用结算时建设单位未提供详细资料,本次结算不予考虑;
2、工程监理费不属于本工程结算范围。
送:局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