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缝山公园生产步道、吸水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缝山公园生产步道、吸水砖工程项目位于缝山公园园内山区,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步道等项目。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4,490.1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7,575.82元,审减金额6,914.37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焦作市人民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