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山前路雨水上排工程三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山前路位于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西部,是工业区的一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焦发改投资[2008]506号“关于焦作市山前路(一期)初步设计批复”批复项目总概算3,873.0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国家开行贷款。
山前路雨水上排工程三标段为山前路雨水板涵沿山前路南下至电厂灰坝,沿灰坝北边开挖砂浆片石明渠(部分地段做成拱涵)至大沙河。该上排工程东起山前路,西至大沙河,全长906米,沿线两侧为灰坝和铁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价格参考投标报价及施工期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495,982.7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211,114.23元,审减金额1,284,868.56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年11月22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