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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路路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解放路路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解放路路灯改造工程西起光华路,东至普济路。本工程设专用路灯照明箱变两台,双臂截光型金属路灯148基,机动车道侧路灯电缆型号为VLV-4*35+1*16mm2,人行道侧照明电缆型号为VLV-4*25+1*16mm2,上灯线采用BLVV-2*2.5线,设置电缆井152座。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评审申请、结算书、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现场签证等资料和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461,994.76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为2,247,260.10,审减金额为214,734.66元。

2012112

送: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