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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合同审查意见书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专用条款第16.1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调整方法修改为:

1、 施工期间当主材(含钢筋、商砼、砌块)价格浮动范围在±5%以内不做调整,浮动范围超出±5%以上时,只对超出部分进行调整,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与2012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价格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结合三方认可的市场价进行调整,材料用量按三方核定的实际进场量确定。

    2、建施双方明确人工费风险范围,在合同中约定.

                                2012年12月25

送: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