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发1838.1万元
今年,我市下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838.1万元,全市共有12608名学生获得补助,受资助学生平均每生获得1500元。
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为让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享受到资助,我市规定以下几种学生可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且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然后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审核,按规定的名额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